各学院(部):
2008年,经学校批准,我校设立了二十个研究所。经过两年的运行,研究所在推动学校科技工作发展、学科建设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调动教师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为教师从事科研工作提供更多平台,经研究决定,拟增设一批校内研究所,请各学院(部)根据工作需要,动员有条件的科研团队,积极申报。
一、研究所的设立条件
1、研究所至少有两个相对稳定的、属于二级学科的骨干研究方向。2005年以来,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励1项以上,学术论文被三大检索收录3篇以上。
2、研究所应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强的研究队伍。骨干人员至少5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各层次人员齐全,且讲师、助教必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
3、研究所当前应承担有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或重大横向科研项目(立项经费100万元以上),在研项目科研经费不低于100万元(文科10万元)。
4、研究所至少有20m2的固定科研用房。
5、研究所研究目标任务明确,有能力申请和完成高级别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成果能有力支撑学科建设。
6、研究所的名称要与研究方向相适应,相对比较具体,不能涵盖过大。
7、研究所所长必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8、对于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所的设立条件可适当降低,对于博士点学科和有条件申报博士学科点的学科在研究所设立条件上适当给予倾斜。
二、研究所的设立名额
根据我校现有科研基础和科研人员状况,本次拟增设的研究所原则上不超过10个。今后根据学科和科研工作的需要,再增设新的研究所。
三、研究所的性质
研究所是非法人单位,由科技处和院(部)共管。所长无行政级别。
四、研究所的申报与审批程序
由个人及其团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院(部)统一协调、审查和遴选后报科技处,科技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批,批准后由科技处统一挂牌,并统一组织对外宣传工作。
申报截至日期:2010年9月21日。各拟申报研究所请与截至日前将“申请表”(见附件)电子文档及纸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85583051 联系人:赵玉龙 e-mail:kjc@xust.edu.cn
科技处
2010年9月6日